当前位置:滨州市粮食局首页 > > 信息公开制度
滨州市粮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22    点击数:     

2016年滨州市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主线,以推进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粮食部门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突出重点,推进信息公开

1、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2、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要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及时公开“三公经费”,主动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

1、充分运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答复群众申请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2、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整改,突出网站的交互性、共建性和拓展性,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运行能力。

3、探索建立新型政务公开平台。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完善重大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市粮食局党委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各类信息,满足公众需求。

2、创新依申请公开机制。依托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网上受理、分转、办理、反馈等程序和时限,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3、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联系新闻宣传和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对重要舆情动向形成监测报告,及时启动联动处置机制。

四、夯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基础

1、建立健全行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把政务公开作为全市粮食系统的“一把手”工程,要有专人负责。

2、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将单位的职能,权力内容、依据,服务事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编入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服务办事提供方便。

五、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强化行政决策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

2、搞好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包括行政权力内容、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等。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更新。

3、搞好权力运行公开。将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六、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宣传培训,为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提供动力。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讲评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组织1次政务公开培训和经验交流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加强指导,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工作深化。

2、加强监督考核,为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责任制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比结果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考核结果。

版权所有:滨州市粮食局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5001300号 滨公备37160202000034号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79号建大大厦 16F 电话:0543-3320326 E-mail:BZ3324152@126.com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