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粮上市以来,市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提早谋划,周密部署,并于近日制定下发了《2017年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粮食部门从三个方面抓好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夏粮收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开展好夏粮收购专项检查作为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检查,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粮食收购工作的始终。市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市场监管。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涉及粮食、工商、质检、价格等多部门职责,要求各县区务必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以各类粮食收购主体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五要五不准”守则等情况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严格检查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以及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等情况,严防发生“打白条”、卖粮难和“转圈粮”问题。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善于借力聚力,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是加强法规宣传,严格规范执法。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印发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收购库点设置宣传牌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及法规,提高粮食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执法氛围,扩大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影响力。要严格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对夏粮收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违反粮食收购政策和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目前,我市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