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科
1、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2、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和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4、依法依规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
9、对口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牵头办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0、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